香港娱乐圈这些天算是彻底开锅了,4百多张自拍照源源不断流出,而且还没完,里边牵扯的明星大牌得让人吃惊,不管算不算低级趣味,哪怕是好奇心的驱使,都使人无法不关注这件事,天涯上的男男女女们基本已经全部疯了,主贴访问量已经超过2千万,回贴十几万,已是天涯历史上的第二高楼。
跟朋友议论此事时有个女性朋友问我“关你P事跟着凑什么热闹?人家这么不幸”我说“陈灌西自己也出镜了“,对方马上问”在哪里在哪里快给我看看“。于是我笑得很厉害。
几位女星有点可怜,出这事之前似乎都是顺风顺水小日子过得不错,这一下全毁了。比较闷的是,好多人兴致勃勃地看完后居然还要骂她们,其实她们又有什么错呢,情到浓时,闰房之乐本无可厚非,恐怕她们自己也不知道腊肠男会跟那么多人上床时全都留影纪念了吧,更没有想到有一天这些东西会流传出来,可见美貌与智慧并重是多么的重要,有些事情还是随便不得,不能被激情冲昏头脑。
心血来潮,在YOUTOBE上找了一下十几年前WINDOWS 95的正版光盘上的一个MV,居然被我找到了,我根本都已经忘记了歌的名字,演唱人是谁也不知道,居然就这么找到了,唏嘘不已。
之前通过各种方法找过好多次,一点线索都没有。
那时候,九六年好象,电脑还普遍都是486,最高档的奔腾100的CPU已经是相当于现在4核CPU的档次了,那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视频文件这种东西,都是VCD,而看VCD的软件都是全屏的,无法窗口化,只能把显示器当电视机用。连在桌面上一个小窗口看VCD那时都是十分惊艳十分炫的事情。而当时在WINDOWS 95光盘里发现的这个视频文件时相当的惊喜,第一次看到视频可以是一个文件了,而且可以用XING这个软件直接在桌面上的一个窗口里播放,这个现在看来再普遍不过的操作,那时候简直就象天方夜谭一样,来了客人是要拿出来炫耀的,呵呵。
那个文件就是这个MV——《Goodtimes》,歌者Eddie Brickell。
那时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好多个黄昏,下班后,在公司跟我的初恋女友相拥坐在电脑前边,望着外边的马路,什么都不做,就是循环这个MV,好象总也听不够似的,那时的感觉,直到现在还忘不了,
十多年后,重新又循环的放这首歌的时候,回忆起那个住了二十几年的小城市,黄昏的马路上金色的夕阳光线,热恋中的味道,无忧无虑的日子,年轻的执著和那些美好的时光,不由的感动得要命。
TOUTOBE上的比较慢,在优酷上也找到一个,发出来看看
]]>
这幅图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
试释是事:
人生的路,人生的方向,要面对很多决择,名、利,信仰,等等,却没有一样,比得上自由的重要。
完全瞎搞,平安两字实在突兀,处女作肯定是问题多多,当时的PS版本还没有加阴影和立体效果的功能,所有的高光阴影全是画出来的,80多M的文件,再加上用的是486的机器,才24M内存,想必当时做得够累的,呵呵
与现在普遍的初学者的剪贴式作品不同的是,此幅作品上的元素,基本上都是自己做出来的,很少用到现成的图片,可能也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图库”这种东西吧,除了那个画框和“ONE”里的金币是找的图片,下边的地图是自己扫描的普通的中国地图,其它都是自己做出来的,可见当时的执著。
纸飞机画得多好,只用了简单的两个渐变。
花也是画出来的
]]>天性不喜欢上学,从来都不会好好上学,
这是中学上课时拿老师的粉笔,用削笔的小刀刻的小人
十几年了,家都搬了几次,妈妈还留着这些小东西
据说经常看着这些东西想念儿子,掉眼泪
粉笔雕的蟠龙柱,刚好是一根粉笔
当时的雕工是很细的,时间太久了,表面都已经粉了,几乎看不出来是什么
粉笔骷髅,这么多年没见,我都有点佩服自己,把这份心思用在别的上,恐怕早成材了
这骷髅我记得当初是可大量生产的,可能只要十几秒就可以出一个,工具是钢笔帽一只,废钢笔一只
班上当时到处充斥着我生产的骷髅,同学们把它们搞成各种结构,
有九阴白骨爪式叠放的,有穿成一串当做沙僧项链的,等等
上学时爱陆游,这一枚印是用一种比较软的石头雕的,依石头的原来形状,雕成人形
当时完全没有专业的雕刻工具,只有削笔的小刀,可见当时的精力是多么地旺盛
印章背面,诗是<剑门道中遇微雨>
不晓得当时为什么爱这首,现在想来,可能是诗中又有微雨,又有剑门吧,呵呵
想必当时不懂得什么思想情操之类的东西
印章正文,纯小篆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这个厉害了,武侠小说看多了的原因,做了一个这个东西
是一个打开就可以弹出小刀来的锦盒
里边的机关都是自己研究的,当然了,都是很幼稚的
这个小东西被太多人喜欢,已经很破旧了,刚做出来的时候很光鲜很精致
自己做的线装书,封面是用兰色钢笔墨水染的
书装订完后,就没有耐心去抄全文,所以此书里边全是白纸,哈
过了这么多年,旧得还真挺象古书一般了
小学时的画本,画着玩的
都敢不相信这曾经是自己的写字练习
用了十多年电脑,现在连笔顺都忘了,字写得象外星人写的
童年
小学时和妈妈的合影
当年照相馆的黑白拍摄技术很厉害
十七八岁时,曾经也是帅哥一小枚
十五六岁时,我的书桌
还留着十几年前买的磁带的封面,最多的是谭咏麟